盐源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经营旅馆案
近日,盐源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社会面的管控力度,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清查行动,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确保辖区治安形势持续平稳。
4月13日,盐井派出所在对辖区旅馆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润盐西街有一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小旅馆擅自经营,现场还有2名入住人员。民警遂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将旅馆经营者罗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询问,罗某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尚未获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租用的房子改成几个房间,变成“黑旅馆”擅自经营,该人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余元,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其经营的“黑旅馆”予以取缔。
来源:盐源公安局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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