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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无诚意;执行开年第一拘
www.xc.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3-02-01 09:25:59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正当“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如火如荼、沸反盈天时,西昌市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大年初三紧急奔赴冕宁县被执行人宋某某家中,虽未当场堵获被执行人宋某某,但案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属及现场群众公开宣读了查封车辆裁定书、释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要求被执行人家属签字保证督促被执行人宋某某在大年十五以前将被查封车辆交到法院、接受调查。春节假期结束后,被执行人宋某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西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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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西昌市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宋某某应支付张某某劳务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3713.00元、应支付杨某某等十余名工人劳务费共计30000.00元。在本院多次督促下,被执行人宋某某在2022年7月18日承诺,自2022年8月起就两案每月支付500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方案,双发遂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宋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宋某某履行和解协议,宋某某拒不接听执行法官的电话。宋某某到案后,我院当场扣押了宋某某名下比速牌车辆及其证照,并制作扣押清单交付宋某某,但所扣押车辆车龄已长,并设有抵押权,处置价值不大。被执行人宋某某称近期无法履行任何款项,执行法官责令宋某某向申请人作出有诚意并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宋某某通过电话与各申请人联系表示在3月份后每月给付2000.00元,但各申请人均不同意宋某某提出的长期履行方案。


  执行法官向宋某某释明其面临的法律处境、告知其存在被司法拘留的风险。宋某某家属称此前已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告知其法院绝不会对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基于宋某某无履行义务的诚意,且未按法院报告财产令的要求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宣读了西昌市人民法院(2023)川3401司惩1号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被执行人宋某某拘留十五日,并将决定书直接送达被执行人宋某某。而后,司法警察带领被执行人宋某某进行送拘体检、办理相关手续,连夜将被执行人宋某某送入西昌市拘留所收执。


  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执行行为的惩戒,亦是督促被执行人认真反省自身行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手段。司法拘留不免除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拘留期满释放后,强制执行仍然会持续。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坚决铁腕治“赖”、重拳出击、坚决维护债权人的胜诉利益、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执行开年第一拘,打响2023年度执行工作第一枪,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在新的一年里,大力推进司法拘留手段的适用,做到应拘尽拘、应罚尽罚,绝不坐视“老赖”逍遥法外,绝不放过每一个执行到位的机会,积极进取,锐意开拓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全新局面。


  来源:西昌市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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