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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开幕
www.xc.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2-08-31 19:23:22 】 【 来源:新华社、央视网、中国新闻

多件法律草案提请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8月30日上午在京开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多件法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

  

  从事电诈或将记入信用记录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稿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有关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规定了具体惩戒措施。同时,明确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惩处力度,在刑法作出刑事责任规定的同时,就行政处罚作出专门规定,并进一步明确承担民事责任和纳入信用记录。例如,草案三审稿规定组织、策划、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可预防性的犯罪,宣传教育预警十分重要。对此,草案三审稿在宣传教育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让反电信网络诈骗从“亡羊补牢”变为“未雨绸缪”。草案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明确有关行业企业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规定对公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奖励制度。

  

  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草案三审稿增加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相应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

  

  强化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者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围绕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者责任等方面作出修改和完善。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同时,还应当通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被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被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约谈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同时,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

  

  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拟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近年来,野猪伤人、动物园中动物逃脱、买卖鹦鹉等问题频繁出现,此次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表示,这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回应。比如对于野猪伤人毁坏庄稼等问题,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种群调控、建立防护设施等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将野猪等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对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逃脱问题,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因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实践中大家还比较关注随意放生野生动物的问题,这次草案二次审议稿在2015年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专门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的具体管理办法。对于大家关注的买卖鹦鹉的问题,实际上它是一个外来物种如何进行更好管理的问题。

  

  这次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将相关国际公约名录中的野生动物按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按照修法之前的都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这也是这次修法作出的一个重大的调整。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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