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个“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生物多样性法治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促使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迈进,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西昌市邛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举行西昌市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四川省林科院、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理)研究院、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林草局、市邛泸管理局等10余家单位受邀出席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泽禹向现场嘉宾致辞,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晓强和西昌市邛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主任杨军共同为示范基地揭牌。随后,与会嘉宾在杨军主任的带领下参观了示范基地,对基地建设情况和近年来市检察院的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的宣传教育工作,凝聚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全民力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与西昌市邛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联合,依托邛海湿地宣教中心建立西昌市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示范基地,探索“生态保护+法治教育”一体化模式。示范基地立足市检察院的办案职能和邛海湿地公园丰富的生物资源本底,将法治课堂融入青山绿水之中,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走进示范基地,《“湿地检察官”致市民的一封信》娓娓道来,倡导“守护生态没有局外人,你我都是第一责任人”,引导群众自觉“循法而行、共护生态”;《鱼的自白》《重生的兰》以案释法,通过第一视角生动讲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西昌检察故事,用真实案例唤起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关心关注和对法治的敬畏尊崇。当天,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还参加了西昌市“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研讨会,并就西昌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告。
近年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视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领域,累计办理涉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39%。聚焦物种保护,市检察院连续成功办理了一批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效实现林麝、白腹锦鸡、独蒜兰等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生态恢复,切实以检察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基因宝库”。在工作中,市检察院积极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始终以实质性恢复受损生态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公益诉讼的“后半篇文章”,依法追缴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64.59万元,同时积极探索适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柔性方案,不仅将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更让违法行为人在亲身实践中接受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亡羊补牢”更要“防微杜渐”,市检察院同步启动溯源治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完善监管,以立体化预警监测体系为生物多样性拉起“防护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为美丽西昌增光添彩。
展望未来,市检察院将以示范基地为阵地,努力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不断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同时依托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发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携手共绘西昌生态建设新篇章,让万物共生的和谐画面在西昌大地上持续展现,实现人与自然和美永续的美好愿景。
来源:西昌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