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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法院上门办理结案手续的执行案件
www.xc.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3-12-20 11:45:23 】 【 来源:凉山长安网

  近日,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某案执行过程中,面对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始终坚持“若非你来,便是我往”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善意文明的作风,并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一丝不苟地推进执行程序,亲自上门核实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之真实性,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案申请,有力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实体与程序权利,让强制执行的过程与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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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马某1与被告马某2、马某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西昌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确认马某2、马某3归还原告马某1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64000.00元,合计164000.00元。并约定分期履行方案。马某2、马某3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马某1向西昌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执行中,未查询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按法院报告财产令的要求报告其以做小本生意为生,收入不稳定。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磋商,未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后共履行16000.00元,后未继续履行,法院亦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二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某日,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称其已私下向申请人归还欠款合计127600.00元,并称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他剩余款项,请求法院屏蔽其限高、失信信息,对执行案件给予结案。申请执行人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无法亲身前往法院处理本案。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出外勤组干警3名,经询,申请执行人马某1确已收到马某2、马某3私下履行的127600.00元,并自愿放弃其余利息及可能产生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所有款项,同意本案以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为使执行案件的程序精雕细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西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秉承善意文明司法作风,面对患有疾病、行动不便的执行当事人,通过亲自上门办理案件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的方式确保司法程序公开公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子,彰显了新时代人民司法“如我在执”的力度与温度。


  来源:西昌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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